环境对我们的生存发展 尤为重要 可是我们总能从新闻报道中 看到破坏环境 损害生态的现象 比如 好好的草原 被违规放牧的牛羊啃秃 好好的小河 被不知道哪来的排放物 污染得难看又恶心 …… 年11月,县生态环境局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企业生产时造成了河道堵塞,损坏了河流生态环境。在县水利局、会埠镇政府协助下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经各方共同努力,该起案件于年1月磋商成功,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研究确定第三方机构制定的修复方案,期间责任企业积极开展修复工作,于年6月委托第三方对修复工程完成验收。 这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标志着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上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联系,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案件纳入赔偿范围,认真总结经验,开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新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作出明确规定 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民法典让那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人 自己承担善后工作 还生态环境本来的面目 天空、草原、湖泊 都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 我们要有充分的环境保护意识 身体力行地参与其中 保护生态环境 人人有责 △更多资讯请下载智慧奉新APP END 来源奉新县生态环境局编辑 刘镘丽 初审 李发良 终审丨徐彬吴苏 投稿邮箱:fxfbwxp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