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年 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新县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切实做好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工作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坚持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三定”(定入学年龄、定学区范围、定招生规模)要求,合理划定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非政策性跨片区就读,严肃城区小学招生纪律,有效化解城区大班额,确保实现今年全面消除大班额的目标,切实做到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划片招生的原则。统筹城区小学资源、学校容量、生源状况、招生规模等因素合理调整、划定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统一片区生源认定标准,规范生源认定操作程序;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预计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约人,其中城北片区约人,城南片区约人,计划招生48个班,平均班额50人左右。 1.冯川一小:计划招生6个班约名学生。 2.冯川二小:计划招生7个班约名学生。 3.冯川三小:计划招生8个班约名学生。 4.奉新四小:计划招生12个班约名学生。 5.奉新五小:计划招生7个班约名学生。 6.奉新六小:计划招生8个班约名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入学条件。城区小学一年级只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购买城区商品住房家庭适龄儿童、城区经商家庭适龄儿童、工业园区务工家庭适龄儿童(城区务工家庭适龄儿童)。坚持就近入学划分片区原则,务工、经商等按学位实行调剂入学。 (1)城北小学(一小、二小、三小、四小) ①城北户籍适龄儿童。 ②非城北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北有商品住房并已居住。 ③冯川镇辖区内村组户籍适龄儿童。 (2)城南小学(奉新五小、奉新六小) ①城南户籍适龄儿童。 ②非城南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南有商品住房并已居住,或父母在城南(或园区)经商,或父母在园区务工。 ③赤岸镇河头村、火田村、黄城村户籍适龄儿童。 (3)特殊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①“规上”企业相关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奉新县教育扶商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审核后,安排入学就读。 ②棚改户适龄儿童:城区棚改户子女可继续在原被拆迁的片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在现实际居住地(另提供户口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现租住房屋协议,实地核实)片区就读。城南片区的棚改户安排到城南片区学校。若购买商品房后并居住,须到当年划定片区就读,不再享受棚改户适龄儿童入学优惠政策。 ③仅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为非城区户籍且无房产,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其本人的,挂靠落户时间至少满3年,调剂入学。 ④当年内外县随父母工作调动、转业退伍适龄儿童:可在其父母调入、安置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读。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家庭户口簿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购房发票)、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不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并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银行按揭还款账单各1份。 (2)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①城区购房户适龄儿童。家庭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和购房发票)、《预防接种证》、近3个月住户水电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不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并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银行按揭还款账单各1份。 ②城区内经商户适龄儿童。家庭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经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服务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税务登记证(或卫生许可证)、近3个月水电费用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实地核实。 ③园区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家庭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园区企业缴交的社保或工伤保险证明、近三个月工资统一发放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盖公章),实地核实。城区务工人员参照以上条件执行。外商(非奉新籍)随迁子女可不受时间限制。 ④特殊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相关文件及相应入学条件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划片范围(年因学校实际学位等原因,招生片区将作小范围调整,以下为调整划片范围) 1.冯川一小:奉新中大道(单号1号-号、单号号-大号止、双号2号—号)、滨河东路(双号2号-号、潦河湾小区、伟星一期)、回兰路(双号2号-72号、双号号-大号止)、五梅路(单号1号-号)、滨河西路(双号2号—82号)、狮山西大道(单号1号—号)、迎宾路(单号1号—号、双号2号—号)冯川西路(单号1号—号、双号2号—号)、步行街(单号1号—号、双号2号—号)、建设南路(单号1号—大号止)、大王路(耶苏巷)、祥云路、娥公井、锦绣街、金穗广场(金街)、北浦路、光明路、狮山东大道(双号2号-号)、应星花园一期、良种场宿舍、碧水嘉园西苑、济美佳苑、凯鸿春天、维多利亚华庭、奉新北大道(维多利亚华城、幸福嘉园)、赤角村(陈家小组)、胡家边小组、冯川镇城郊村站前小组居民的适龄儿童、崇贤大道(宜运公馆、城北汽车站)。 2.冯川二小:奉新中大道(单号号-号,含空号号)、狮山东大道(单号1号-大号止、双号号-大号止)、冯川东路、文昌路、回兰路(单号1号-大号止、双号74号-号)、崇贤大道(天和小区)、应星花园二期、碧水嘉园东苑、五梅路(单号号-大号止、双号2号-大号止)、滨河东路(双号号-大号止)、潦河巷、南渠巷、站前巷(路)、桥东巷、德鑫滨江嘉园、达康路、雅阁春天花园、名流豪庭(老交警大队)、南巷路、洗沙路、城郊村、赤角村(非王家、陈家小组)、中和家园、上海商城、滨江世纪城、伟星(二、三期)、九天丽景、城东路、金鹏公馆。 3.冯川三小:建设北路(双号2号—大号止)、狮山西大道(单号号—大号止、双号号—大号止)、阳光家园、迎宾路(迎宾公寓)—(双号号—大号止)、狮山花园(狮山西道号)、原种子公司—广狮路(双号号—大号止)、原种子公司、金鸿大厦、学府路、学府名居、怡园居、幸福家园、应星路、燕山路、瓦子路、龙山北大道(单号号—大号止、双号2号—大号止)、沙溪路、沙溪村、水墨林溪(滨河西路号—大号止)、状元府邸、奉新一中(教师宿舍)、教师公寓、县委党校、惠民佳园、华林春天、仲尧路(廉租房小区)、海昏路、路口村(杉田小组、坳上小组、塔下小组、长区小组、路口小组、涂家小组、新塘小组、廖家边小组)。 4.奉新四小:奉新中大道(双号号-大号止)、建设南路(双号2号—大号止)、建设北路(单号1号-大号止)、甘家巷、转子巷、解放路、陈家井、通利巷、父子牌头、南门巷(路)、南门尚街、龙山北大道(单号1号—号)、龙山紫云苑、广狮路(华林公园至迎宾路十字路口止)、科委宿舍、迎宾路(单号号—大号止、双号号—号)、狮山西大道(单号号—号、双号2号-号)、朝日春天花园、朝日小区、狮山公寓(广狮单号79号—大号止)、河头畔(巷)路(老县委党校旁边小巷)、衙前巷、西门街、阳光公寓、城西路、圣殿路、广场路(老南门路)、华林公园、步行街(单号号—大号止、双号号—大号止)、步行街延伸段(金街国际)、二衙巷(鑫源城、老县政府院内、华林小区)、滨河西路84号—号(上桥边上)、冯川西路(单号号-大号止、双号号—大号止)、罗山路、怀海路(农民街)、麒麟公馆(阳光春天)、九龙益号、新安花园、赤角村(王家小组)、邹家小组、熊家小组、彭家小组。 5.奉新五小:非奉新六小城南片区的适龄儿童,赤岸镇部分村户籍(河头村、火田村、黄城村)适龄儿童。 6.奉新六小:中桥潦河西路(单号1号—锦绣江南号、人劳局宿舍、民政局宿舍、水岸丽都)、越王路(双号10号—50号)、龙山南大道(单号1号—89号、双号2号—98号)、书院路(水岸丽都号—锦绣江南号)、江南嘉苑、锦绣蓝湾、金桥名居、奉新南大道(双号2-76号)、书院路(双号-号);园区务工人员、经商户的适龄儿童。 7.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就近入学的原则。 ②坚持划片招生范围动态管理原则。 ③因奉新五小需化解大班额,教室数量不够,在冯田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划入奉新六小就读。 ④在城南经商、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划入奉新六小就读,在城北经商、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根据城区小学容量,调剂分校就读原则。 ⑤县城城北凭营业执照登记适龄儿童,调剂分校就读原则。 ⑥城区小学按片区划分范围接收转入学生的原则。 ⑦城区初中招生及转入就学条件参照城区小学招生、转学条件执行,原则上城区小学之间互不转学。 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区内异动时间为年8月31日之后的调剂入学。 (三)登记时间流程 1.报名登记。凡符合学区范围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招生公告要求,携带其入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并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详见“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公告”。 2.新生入学。9月1-2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规定学校报名入学。 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 年8月4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