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年9月3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邓岚,带领办案同志和值班律师一行三人,在前期已经上门开展讯问工作后,又再次来到80岁帅某某的家中为其做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向其出示了案件证据情况,值班律师向其提供了法律援助,之后帅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后向被不起诉人帅某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80岁高龄的老人帅某某,因酒后驾驶超标三轮电动车前往县城,导致其在路上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帅某某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经鉴定,帅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45mg/ml。到案后,帅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了被害方谅解。

被不起诉人帅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仔细审阅了案卷、询问了被害人、走访周围群众及村委会了解情况,帅某某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现已达80高龄,已无能力驾驶机动车,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帅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表现较好,最后综合案情依法对帅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帅某某需到该院被宣布不起诉决定,考虑到帅某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遂来到帅某某家中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制作了不起诉决定书宣读笔录。帅某某对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做法深表感谢,表示今后要认真悔改,吸取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上门提供检察服务是该院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果,是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益尝试,也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体现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人性化办案的理念,彰显了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还表示将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宣讲、上门提供检察服务等为民办实事活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来源:奉新政法

原标题:惊险!奉新一名80岁老人酒后驾驶发生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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