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江西省奉新县一男子长期在“情敌”的下班途中蹲守,多次使用用石头、啤酒瓶随意殴打“情敌”。近日,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被告人余某某怀疑其妻子与邓某、张某有暧昧关系,便从年4月左右开始跟踪邓某、张某,在查清两人的上下班时间及回家路线后准备伺机报复。自年7月26日至11月8日夜间,被告人余某某驾驶摩托车来到奉新县工业园区某路段附近蹲守并用石头、啤酒瓶砸向被害人邓某、张某、曾某某,期间被告人余某某将被害人曾某某误认为邓某。余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某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余某某的犯罪情节,综合本案证据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奉新政法 小编的工资已与此赞挂钩,一赞一分钱,求!打!赏!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