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为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春节,宜春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决定,在年1月29日至2月22日期间,开展“过年难”困难群众生活紧急救助工作。 图/网络 救助对象为全市辖区内春节期间生活确有困难无法过年的群众(含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对象包括: 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较大困难且未获得定期救助或抚恤的; 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难以实施的; 因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在救助时限内拨打所在市、县、区民政局热线救助电话或通过政府网络平台申请救助,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部门给予每户30斤大米、10斤食用油、5斤猪肉的救助。 网络平台申请 进入中国宜春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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