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01年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第一期通报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当前医保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我市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现将6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医院存在虚假住院、虚构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5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5元,处行政罚款.3元,暂停医保服务5个月,对相关医师暂停医保处方权六个月,并责令限期整改。

.袁州李二芳诊所存在虚假结算、虚构医疗费用、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9元,处行政罚款.58元,暂停医保服务1个月,并责令限期整改。

3.医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收费、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樟树市保安药店三部存在持非本人社保卡刷卡、财务管理缺失,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樟树市协和堂药店存在药品管理不规范、价格混乱、财务管理缺失、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6.丰城市丽村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项目对应错误、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4元,并处行政罚款.8元。

7.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处行政罚款元。

8.丰城市拖船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8元,并处行政罚款.6元。

9.丰城市秀市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7元,并处行政罚款.4元。

10.丰城市庐文堂大药房存在摆放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元罚款的违约处理,约谈其法人并责令整改。

11.丰城市雅安口腔诊所存在持非本人社保卡刷卡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处元罚款的违约处理,约谈其法人并责令整改。

1.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5元。

13.靖安县宝峰镇卫生院存在超标收费、项目对应错误、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6元,并处行政罚款39.84元。

14.江西尚德堂大药房靖安一部存在串换药品报销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5元,并处行政罚款元。

15.医院存在套餐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76元,并处行政罚款.5元。

16.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8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88元,并处行政罚款.76元。

17.高安市村前卫生院存在低价项目高套、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处行政罚款元。

18.高安市华林山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处行政罚款元。

19.上高县泗溪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低标准入院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并处行政罚款元。

0.上高县野市卫生院存在不合理收费、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9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39元,并处行政罚款元。

1.宜丰县芳溪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1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81元。

.宜丰新昌镇卫生院存在不规范诊疗、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96元。

3.铜鼓县温泉镇光明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存在串换药品、集中刷卡、进销存台账不完善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3元,并处行政罚款.6元。

4.铜鼓县温泉镇金星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存在串换药品、集中刷卡、进销存台账不完善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元,并处行政罚款.元。

5.万载县潭埠镇排江村梨树下组卫生所存在留存社保卡、串换药品、进销存不符、上传虚假医保数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6元,处以行政罚款.元,暂停医保服务个月,并责令限期整改。

6.万载县潭埠联合诊所存在串换药品、突击刷卡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元,暂停医保服务1个月,并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宜春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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