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3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做好年清明期间

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我县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活动。全县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和进入县公墓山(县安乐园)、烈士陵园集中祭扫等群体性祭扫活动,继续暂停开展集中设灵堂、摆设酒席等丧事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适度开放陵园祭扫。清明期间,县公墓山一、二、三期每期各开放一个路口供祭扫人员进出,群众须凭居民身份证、居民出入证或奉新一码通扫码实名登记、核验身份,在清洁消毒、体温测量合格后佩戴口罩进入陵园祭扫。每墓穴限祭扫一次,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每户祭扫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未成年人不参加祭扫。对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及祖坟山集中安葬区的祭扫,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祭扫方案,引导群众实行错时错峰祭扫。

三、强化公墓祭扫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在逐步完善公墓设施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对公墓开展隐患大排查、环境大清理,确保墓区安全卫生。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增强环保意识,依法有序开展禁止焚烧纸线、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三禁”工作,坚决做好严防火灾、严防踩踏、严防交通事故等“三防”工作。

县殡葬管理所要对墓区进行全面清扫,加强祭祀服务和园内场所巡查、消毒,及时清除现场安全隐患。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农村公益性墓地排水、绿化、焚烧池等基础设施,做好公墓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清理垃圾,去除杂草,切实做到墓区卫生无死角。

四、推进移风易俗。各地各单位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