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引导我县餐饮服务行业有序复工,确保疫情防控时期居民正常生活,根据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奉县新肺防办84号”精神,经县疫情指挥部同意,县城餐饮服务单位拟自年3月5日起有序复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业后的经营方式

复业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中、西式餐馆、早点、小吃、火锅、水煮、烧烤、奶茶店等)在疫情防控时期只能经营外卖配送、打包、团体快餐(盒饭)送餐业务,不得提供就餐场所,不得从事堂食、桌餐、酒席等聚集形式的经营活动。在疫情防控结束并得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市监局通知后方可正常开放就餐场所。

二、复业后的营业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业是为了满足居民正常时段(早、中、晚餐)的用餐需求,为做好疫情防控的管控,县城所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在晚上7点30分之后不得再营业,各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必须在晚上7点30分之前关闭店门离开经营场所。

三、复业所需具备的条件

拟复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指定有疫情防控责任人,配备有口罩、消毒液和消毒设备、体温枪(体温计)等防控物质,落实好防控措施,从业人员体温正常、无外来人员接触史,无近期从疫区返回人员。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次性餐盒(严禁使用泡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餐盒)。复业前对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并消毒,对库存食品及食品原材料、调味品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确保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材质量安全。

四、复业的备案登记

拟复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具备上述复业条件的,带好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按市监部门时间安排有序到所属市监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经备案登记后方可复业。城北餐饮服务单位到市监局执法大队(奉新大道号)备案,城南餐饮服务单位到市监局赤岸分局(赤岸镇原大修厂旁)备案。

五、复业备案登记时间及路段安排

3月3日上午:龙山北大道、沿河北路、应星北大道、狮山大道(含学府路)

3月3日下午:奉新大道、北浦路(钱鸿花园)、华林广场及四周(广狮路、二衙巷、甘家巷、解放路、南门路、西门市场)、南门尚街、光明路、回栏路(含金鹏公馆、维多利亚华庭四周)

3月4日上午:冯川东路、冯川西路、建设路、迎宾路(含金穗广场)、富民街(含城北市场)、五梅路、洗沙路

3月4日下午:对未在规定时间及时来备案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补充登记备案。

城南餐饮服务单位在3月3日到市监局赤岸分局备案。

六、责任落实

复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奉新县餐饮服务行业复工工作指南”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遵守各项规定。市场监督部门将组织监管人员分组分路段对所管辖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对不落实防控措施、不遵守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3月2日

来源:奉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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