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年度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对象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承担教学任务3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 2.调入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承担专业教学任务1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人员。 3.经学校聘任,承担本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赣教职成字〔〕12号)。 三、认定程序 (一)网络申请准备 1.本次认定采取网络申报,申报平台为“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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