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年春运期间,奉新县上富镇路口村环城路口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大型客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1死15伤。 事件经过年02月25日上午,当事人刘某驾驶赣CG号重型货车从奉新县前往宜丰县花桥乡,约11时40分许,行驶至时,与迎面由李某驾驶的赣C号大型客车碰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客车乘客15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刘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赣CG号重型货车占道行驶,且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此次重大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驾驶员李某,驾驶客车在道路右侧行驶无违法行为。 事故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刘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在本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15名乘客当事人在本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交警提醒春运期间发生如此重大交通事故,在奉新县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为奉新县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出行的驾驶人敲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警钟。血的事故教训,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