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9/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7号)的文件精神,我县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年4月启动,现将认定教师资格程序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户籍在我县并且在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符合赣教师字〔〕7号文规定的条件,可向我局申请(其中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者,向宜春市教育局申请)。

省内全日制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相应的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鍖椾含鐪嬬櫧鐧滈鍝棿鍖婚櫌鏈鏉冨▉
鍖椾含鍝噷鐪嬬櫧鐧滈鐪嬬殑濂?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