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7号)的文件精神,我县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年4月启动,现将认定教师资格程序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户籍在我县并且在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符合赣教师字〔〕7号文规定的条件,可向我局申请(其中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者,向宜春市教育局申请)。 省内全日制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相应的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鍖椾含鐪嬬櫧鐧滈鍝棿鍖婚櫌鏈鏉冨▉鍖椾含鍝噷鐪嬬櫧鐧滈鐪嬬殑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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