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习俗 奉新人民是勤劳、智慧、淳朴、好客的人民,千百年来,在漫长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经济习俗饱含着人民的睿智,生活习俗蕴蓄着浓浓的乡情,礼仪习俗彰显着乡土文化,社会习俗传承着祖辈的希冀,节令习俗昭示着家族的文明,游艺习俗洋溢着天真的童趣。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部分,也是民俗文化中闪耀着熠熠光芒的一颗明珠。 奉新习俗之奉新方言 ③三只手 三只手,在奉新就是小偷的别称。《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从别人身上偷东西的小偷”。因为传说古代有个很有名的小偷,他的偷术就是:用一只假手来代替他的另一只真手,别人看到他的两只手在前面,但其实他藏在衣服下的另一只真手趁别人不注意就下手偷东西了。 所以后来人们用“三只手”来隐喻小偷。民间也流行一个“三只手”与范仲淹的故事。北宋天圣年间,东京黑道上有个赫赫有名的神偷。按照江湖规矩,不兴打听真实姓名,不准刨根问底,他的真名实姓至今是个谜。 当时的小偷,都是把一枚铜钱,磨得锐利无比,用以割人腰包,俗称“跑明钱的”。此公独特,不用任何工具,只要擦身而过便手到擒来。有次他为同行献技,双手高举,一挨身就把银子掏出来了,好像身上还长着一只手。众人五体投地,敬送绰号“三只手”。 然而,盗亦有道。“三只手”给自己的门徒规定了“三不偷”:一不偷忠臣义士;二不偷贫寒人家;三不偷良家妇女。偶尔偷钱,必定加倍奉还。门徒必遵“三不偷”的“祖训”,否则被视为不孝子孙,会逐出师门。 一次,“三只手”的门徒错偷了大忠臣范仲淹的银子,事后不仅加倍奉还,还在银子里夹上一张纸条:“不知是范忠臣的银子,今加倍奉还,望乞恕罪。”落款:“三只手。”范仲淹想到朝廷昏庸,官场黑暗,达官贵人明抢暗夺,竟还不如一个小偷!遂提笔在手,写一打油诗:“世人都恨盗,岂知盗亦道;若然都有义,怎会世颠倒!”写毕,掷笔于案,喟然长叹。 ④吃狗肉 吃狗肉,在奉新是挨骂的意思。这含义在奉新是唯一的,全国其他地方均不见这种说法。究其来源,大概来自“狗血淋头”这个成语。旧时迷信说法,谓狗血淋在妖人头上,就可使其妖法失灵。后形容骂得很凶,使被骂者如淋了狗血的妖人一样,无言以对,无计可施。 如:“我今天被他骂得狗血淋头!”就是我今天被他骂得很凶,我无言以对,无计可施的意思。奉新人却由此引申,称被人骂了为“吃了狗肉”。另外,在奉新,还有“狗肉不上席”的说法。大凡举行仪式、宴会,招待宾客,都是十分隆重的,相对于其他家畜,狗太不够分量,狗肉不够档次,所以狗肉一般不上大雅之席。 此外,还有人考证说,一是由于佛家主张“戒杀放生”,梁武帝肖衍提倡素食终身,所以佛门弟子也就难以再享狗肉了。二是道家有忌讳,李时珍曰:“道有以犬为地厌,不食之。”三是统治阶级的迷信思想。据《曲洧旧闻》记载:“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 宋徽宗听后,就立即降旨禁杀狗,并规定凡不再杀狗者,“赏钱至二万”。在满族人中还有一种传说,那就是黄狗和乌鸦救过努尔哈赤的命,所以满族人由此不再吃狗肉。清统治者进关后,汉族也不得不附和。查阅清宫的御膳,包括满汉全席在内,尚未发现狗肉。 时间长了,不少人也就逐渐不知道狗肉是什么味道了。尽管有的汉人仍然吃狗肉,但慑于满族统治者的忌讳,所以在堂而皇之的宴席上,也就没有狗肉的位置了。 ⑤吃冷饭 吃冷饭,在奉新特指男女尚未正式举行婚礼就先行同居的行为。这种说法大概源于“生米煮成了熟饭”的俗语,原本的意思是比喻事情已经做成了,不能再改变。明代沈受先《三元记·遣妾》云:“小姐,如今生米做成熟饭了,又何必如此推阻。” 后来特指父母不允婚,男女已经发生了关系或怀孕了,只能任由其结婚。由此可知,所谓“吃冷饭”,即指饭尚未熟,就急着先吃了。引申指尚未具备结婚的条件,就急着先同居了。 作者简介樊明芳:年5月生,奉新仰山人。中国楹联学会会员、宜春市诗词学会理事、奉新县楹联诗词学会会长、中学高级教师。曾任奉新二中校长、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奉新一中副校长、《奉新县志》副主编等职。 出版过《名胜古迹楹联选》《古今特长联译赏》《奉新风物》《百丈禅话诗文》和奉新文化系列丛书(8本)等专著,发表过《中国长联初探》《怀海与禅门规式》《张勋墓葬陶仙岭》《趣联大师刘师亮》《唐宣宗在奉新的奇闻逸事》《华林胡氏源流及其祖居考》《新吴侯涂钦的生平及其墓葬考》《司马头陀其人其事》《百丈寺的历史沿革》《浮云宫的历史沿革》《颖学弘敏在奉新的经历考述》《八大山人在奉新的活动轨迹考述》《杨万里知奉新的经历和诗歌创作散论》等百余篇文章。 欲获取樊先生著作 请联系: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