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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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姜启波在年12月18日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一审审结猥亵儿童罪的案件件。今年7月,一名强奸幼女致死的罪犯被判处死刑。

针对强奸、猥亵等性侵儿童犯罪的多发态势,人民法院坚持零容忍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性侵儿童案件,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上述讲话当中提到的死刑案件就是“韦明辉强奸幼女致死案”。

年2月9日20时许,被告人韦明辉酒后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县自家新房门外遇到同村年仅5岁的女童在玩耍,遂以取鞭炮为由将该女童骗至自家老房门口,双手掐女童颈部致其昏迷后抱到自家责任田内的红薯洞旁,又去老房拿来柴刀、锄头,先对女童实施奸淫,后将其放入红薯洞内,用柴刀切割女童的喉咙并用锄头挖泥土将女童掩埋。经法医鉴定,女童系被他人掐、扼颈部导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时为活体,被切割颈部前已死亡。

黔东南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明辉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韦明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年即将过去,我们发现这一年强奸幼女被判刑的罪犯不在少数,接下来我们不妨浏览一下这些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恶劣的案件,希望能对社会各界起到防范、震慑和警示作用。

色魔不分年龄,涵盖各种身份各个阶层,甚至包括“禽兽父亲”。

1.亲生父亲

事发四川岳安。年暑假至年9月期间,37岁的父亲陈某在明知女儿陈某某系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女儿还未满12周岁。

年12月28日,陈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公诉后安岳县人民法院于年7月判处陈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13年;后经县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了陈某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案发后,陈某的女儿不仅要面对下跪求她改变陈述的父亲,母亲和奶奶也对她施加压力,她几欲辍学、重度抑郁、重度焦虑、自伤自残,年迈的外婆不得不将她接到舅舅家生活,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

2.公职人员

这个公职人员还是公安局的副局长。年初,一碰瓷团伙故意剐蹭酒驾车辆敲诈勒索被河北迁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团伙成员宁大龙,在接受迁安警方审讯时候,交代了王泽众、王家壮多次强奸、轮奸未成年女孩,还介绍强迫他们卖淫,自己也曾经参与过。

在王泽众、王家壮等人落网以后,迁安市公安局康永副局长开始向自己的三个同事行贿,想要隐藏自己的罪行,可惜的是他拿出的11万元不仅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反而把自己彻底暴露了。

年7月,康永因行贿被唐山市监委留置调查,随后主动交代奸淫幼女案自己也牵涉其中。原来康永在年暑假至年初期间,曾与6名不满14周岁的幼女8次发生性关系,后康永犯强奸罪、受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3.人大代表

赵志勇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届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尉氏县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年6月至年1月间,赵志勇与同案犯李娜共谋,由李娜到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多个未成年人,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朱某佳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其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年6月4日赵志勇已经执行死刑。

4.六旬老怪

年9月,江西奉新六旬老人余某在马路边放牛时,认识了放学回家的小学生李某(女,时年9岁),提出做朋友,并时常拿一两元钱给李某买零食。当月的一天下午,余某叫住放学回家的李某,以跟他玩为由,将李某拉进一片竹林,对李某实施奸淫。此后,余某经常在每个星期五,将被害人李某带至一村民家的牛棚内,多次对李某实施奸淫,直到年1月4日止。事后余某均会付给李某三四十元钱,并威胁李某不能告诉任何人。

余某在获悉同案人杨某知道其玩弄了一个小女孩的事后,哄骗被害人李某同意和一个愿意出元钱的朋友发生性关系。年10月、11月的一天,余某先后二次将李某带至杨某的家中卧室,以李某害怕为由滞留在房中,让杨某对李某实施了奸淫。

年9月5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判决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杨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5.未成年人

年5月,李某与被害人黄某偶然相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当时李某已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被害人黄某未满十四周岁,是南宁市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了解到黄某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李某在年7月到8月期间,先后三次来到黄某家中,避开家人偷偷在黄某的房间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并导致黄某怀孕。黄某的家人在发现黄某身体有异常后,将黄某带到派出所报案。

今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李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6.培训机构老师

年3月至6月,教育培训机构老师马某通过QQ联系之前在培训机构补习的学生邓某,用钱财为诱饵引诱邓某到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还唆使邓某介绍其他未成年女生供其猥亵、奸淫。马某通过邓某认识了其同学李某、吕某,三人皆不满十四岁,系未成年在校学生。

年4月某天,马某用给钱、发黄片、言语挑逗等方式,将吕某引诱至其家中,乘机隔着衣服摸了两人的胸部,事后分别给了元钱。年5月,马某又以给钱、手机等为诱饵,将邓某的另一同学李某引诱至家中并发生了性关系。

年8月30日,湖北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决马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为预防再犯罪,依法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一段时间内从事相关职业。

7.其他极其严重的性侵案

①山东何龙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案

行为人何龙为达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于年6月份以收养为名,从河南省某县收买8岁女童,带回山东省临沂市拘禁于其租住房内。此后十余天内,何龙多次对女童实施奸淫,并拍摄视频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经鉴定,甲某阴道口裂伤,构成轻伤二级。后甲某翻墙逃脱。

年11月何龙出于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伙同他人诱骗智力残疾的某13岁幼女拘禁于其租住房内。其间,何龙强行将幼女奸淫,并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

年12月23日7时许,何龙出于同样目的,驾车将独自上学的时候10岁女孩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并于次日强行将女孩奸淫,致丙某轻微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7月24日上午对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的罪犯何龙执行了死刑。

②广西杨光毅强奸幼女致死案

年10月4日中午12时许,行为人杨光毅看到被害人杨某某(殁年10岁)独自一人外出卖百香果,产生奸淫杨某某的念头,并在杨某某返家途中必经的竹丛中守候。当杨某某走到竹丛时,杨光毅拦住杨某某,并将她强行抱上附近的瘦沙岭,使用暴力手段对她实施奸淫,最终致她死亡。杨光毅随后抛尸山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18日判处被告人杨某毅犯强奸罪死刑。

③河南核准超过20年期限予以追诉一案

年11月2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酒后行至河南省新密市一乡间小路,将被害人郭某某(女,殁年8岁)强行抱进路边一个废弃的窑洞内实施强奸,在强奸过程中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刘某某将被害人掩埋后潜逃。公安机关于年3月1日将其抓获归案。由于本案已超过刑法所规定的二十年追诉期限,经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强奸幼女并致其死亡的行为,虽然已超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犯罪行为恶劣,后果严重,必须追诉。3月份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某死缓。

我国刑法第条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应该说我国刑法对强奸幼女罪的量刑还是比较严厉的。但是在封建社会的清朝,它对强奸幼女罪的处罚可以说超越了现在。

据清朝《大清律例》,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并致死的,以及强奸十岁以下幼女的,都是斩首。强奸十岁到十二岁的判斩监候,等秋审再决定死还是不死;跟十二岁以下幼女和奸的,根据强奸罪进行处罚,判绞刑,秋后问审。律例还规定了强奸男童与强奸幼女程度相近的处罚。

是不是很超前?其对性侵儿童的法律保护,放在当今之世也是让人拍手称快的。

保护未成年人,必须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优先原则。如果和不满14周岁的女童发生性行为,不论这个女童是否自愿,都应以强奸罪来定罪量刑。惩治性侵幼女的犯罪行为一点都不能放松,唯有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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