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委、县政府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整治”的原则,采取“源头控制、重点整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方式,从年12月1日开始,对城区无牌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违规载客经营车辆进行整治,重点取缔非法载客厢式电(机)动三(四)轮车。 截至年1月10日,已斥资回购无牌无证电(机)动三(四)轮车辆,为营造一个管理规范、交通畅通、安全出行的良好城市环境扫清了隐患障碍。 一 成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 为使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国兴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4位县委常委和3位副县长为副组长,20位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和5位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发动、评估收购、稽查行动、信访维稳、帮扶救助、监督问责6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和6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均由县委常委或副县长担任,为集中整治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 发布整治方案,征求社会意见 奉新县委、县政府将《奉新县城区整治无牌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违规载客经营车辆工作方案》提前半年向社会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方案》于年11月3日正式形成。《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和重点,安排10个工作日进行宣传发动,安排7个工作日确认前期已登记符合回购规定的电(机)动三(四)轮车,安排10个工作日回收自愿上交的车辆,安排10个工作日对上交车辆逐辆进行评估,安排10个工作日集中处理回购的车辆。三 回购取缔车辆,维护社会稳定 奉新县委、县政府在整治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精神,斥巨资回购取缔车辆。回购的车辆类型主要是以载人为主的厢式电(机)动三轮车以及没有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共目录》的电动四轮车。车辆回购补偿标准根据车辆购买时价格,按8年使用期计算,逐年以12.5%折旧,最低以15%的保底值进行补偿,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车辆,每辆奖励元。城区及城区周边乡镇的车主(属规定车辆回购范围)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车辆辆,补偿金额逾万元。四 安排就业岗位,帮扶困难人员 年,奉新县政府统一购买并批准辆三轮机动车在城区开展客运业务,在这次整治中一并被取缔。对这辆车主,除按回购标准给予补助外,县政府一次性安排每人元的再就业扶助款,并在县工业园区企业拿出个就业岗位,已有多名车主达成了就业意向。县服务业发展办仍将跟踪后期服务,对就业人员以后的就业情况,持续给予帮扶和北京中科白颠风医院google竞价 |